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常州市教育局
常公消〔2017〕5号
关于组织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
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支队、市教育局决定利用学校春季开学时机,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13日。(开学第一月)
二、活动对象
全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上好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各校要针对学生认知特点,分类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全校学生上一堂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课,指导学生学会查找家庭、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各地消防部门要与当地学校配合,在“开学第一课”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大队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支队将择优上报参加国家级“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
(二)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各地要督促学校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掌握火灾发生时报警、逃生的正确方法,增强应急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切实演练不同环境下逃生的正确方法,注意把好细节关,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参观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场馆。邀请师生就近参观一次消防队站、社区消防体验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消防宣传教育场馆,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提升消防安全认知水平。
(四)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以演讲、征文、绘画、摄影竞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模式,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自查。组织师生重点对学校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食堂等活动场馆,教工公寓、学生宿舍等休息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及器材、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六)营造浓厚校园消防宣传学习氛围。活动期间,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报刊、电子大屏等载体高频段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和公益短片;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作文大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知识展等活动,并通过班会、升旗仪式等校园固有活动,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将趣味性、知识性、可操作性纳入消防宣传培训之中,营造浓厚消防宣传学习氛围,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各大、中队要主动发动、指导辖区学校开展好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积极主动开展活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开展一次以演讲、征文、绘画、摄影等形式的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师生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实地体验,自查自纠火灾隐患;采用消防口诀、漫画、互动游戏、案例剖析、器材展示等多种宣传教育模式,生动讲解预防火灾常识,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培训督导,注重教学效果。各地要主动与本区域内学校联系,科学规范授课内容,提高学校消防教育校外消防辅导员、学校消防教育联络员授课水平,两员要互相配合,认真做好火灾逃生避险自护自救技能讲解工作,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三)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推动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活动筹备情况报支队宣传科陈晶邮箱。支队将邀请新闻媒体对“开学第一课”进行宣传报道,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于3月13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报市教育局安稳处,电子信箱97988117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