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市关于印发<天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天政办〔2017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文体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督导室、教育科、计财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天宁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科。全区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 年5月开始,至2019 年11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 年5月)。各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 年6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18 年1月至2019 年10 月深化提升)。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 年11月)。各中小学校总结整治经验成果,2019 年11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局计财科。
五、具体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6 月底前)
(1)各学校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本校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相关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各学校应于6 月20日之前,将本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报局计财科。
2.现场检查阶段(2017 年9月至11月)
局计财科选定若干学校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校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管理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科研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处理。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4)意见反馈。检查组向各学校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3.整改提高阶段(2017 年12 月)
各学校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反馈,向局计财科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已整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没有整改的需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并于6 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被抽查学校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