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落实新课改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特制定报批制度。
1、 对学校任何班级的班主任和教职工不得私自让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活动,如根据实际教育教学内容,必须外出进行的实践活动,由指导教师写出书面材料、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报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学生外出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必须报区教育文体局批准。
3、 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春游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 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外出活动,平时各种竞赛活动,都必须按上级在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去做,切实组织好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教育,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5、 学校组织体育竞赛活动,要制定方案,安排各活动环节的防护保卫人员,安排好意外伤害的急救工作,由学校校长审批。